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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婴儿奶粉市场整治情况调研
2004年11月16日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后,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领导下,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相关监管部门加强了乳制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整顿规范乳制品市场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把乳制品市场质量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乳制品市场的经营秩序。我局对我区婴幼儿奶粉市场的情况组织了调研开展了婴儿奶粉市场但在此次调研过程中发现,目前乳制品市场特别是婴幼儿奶粉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仍不容忽视,加之相关部门对流通领域乳制品市场在监管中存在一些困难,使得乳制品市场整治依然是任重而道远。 一、乳制品行业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见附件2) 二、目前,全区奶牛存栏 134.3685万头,牛奶总产量229.4178万吨;  三、全区婴幼儿奶粉每年需求量11.9657万吨;其中,城市9.4707万吨,农村牧区2.4950万吨;实际消费中进口奶粉占4%,国产奶粉占96%。   四、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质量监控情况 1、通过调研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区生产婴幼儿奶粉的企业共有11家,其中,呼和浩特市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两家企业均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性生产。伊利公司婴幼儿配方奶粉已通过HACCP、ISO9000:2000质量认证;蒙牛公司于2002年底正式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呼伦贝尔市生产婴幼儿奶粉的7家企业的质量体系认证情况;赤峰市有2家能够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企业,但目前,因资金、原料、技术等原因影响,现在已处于停产状态。 2、全区大部分乳品生产企业有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 3、各企业设立了检验室,有专职质检员; 4、产品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 5、由于受地区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区部分盟市无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有的地区无技术检测机构,旗县级工商部门只能根据条件有针对性送检,或针对上级质量公告对照检查,不能保证全面监管到位; 6、有的地区厂家做不到每批次送卫生监督部门检验,一是由于生产时未申报,卫生部门不能及时监控其质量,只能抽检;二是质检部门出具检验报告,厂家就可以上市销售,缺少了卫生监督的环节,影响了卫生执法监督效果;7、个别厂家自身检验条件差,无法准确检测各项指标; (二)、执行标准情况  1、大部分乳品生产企业能够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有的企业执行的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2、企业生产的鲜牛奶执行GB5408.1-1999国家标准,纯牛奶执行GB5408.2-1999国家标准; 3、企业执行的奶粉标准不统一。 (三)、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后,全区各地对劣质奶粉进行了清缴,经多次监督检查,市场上劣质奶粉已经消失,主要以蒙牛、伊利、三鹿等名牌产品为主,农村牧区、城镇居民对奶粉的购买也比较慎重了,特别是农村市场对奶粉的认识也逐渐增强。 (四)、包装、标识、广告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乳制品外包装不规范,特别是部分散装乳制品,如牧民生产的奶条、奶酪、奶饼等; 2、个别地区市场上销售的乳制品包装标识漏洞多,部分具有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乳制品在外包装上未按规定注明内含成份的含量;此外,牧区销售的大部分奶食品属于牧民自产,仅用白塑料袋包装,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及保质期等任何标识; 3、有些地区的不法商贩以“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外衣作掩护,向农牧区及城乡结合部推销“三无”、劣质乳制品;还有的乳制品经营者本身对乳制品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无法严把准入关; 4、部分食品经销商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建立购销台帐制度不规范,造成这些制度多流于形式。 5、乳制品种类的日益增多,经营网点广散,流动摊点的流动性和隐蔽性,使得基层有限的监管力量远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很难对乳制品经营者实施全面、系统、有效的监管; 6、是监管机制仍不健全,对问题乳制品的退市处理制度不完善,监管成果往往不能得以长期保持,时有反弹。 (五)、加强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监控的措施及建议 1、把好市场准入关,对生产企业在投产前进行资质鉴定,对能够确保产品质量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凡未经技术监督和卫生部门批准,生产销售的婴幼儿奶粉坚决不准上市,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实行索证备案和检验登记制度,对质量存在问题的奶粉,实行市场退出制度; 2、把好流通关,对进入市场的奶粉进行严格抽样检验,重点对产品包装、标识等进行监督抽查,对质量存在问题的 奶粉公开曝光,实行市场退出制度; 3、加强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对举报属实的案件,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并向全国通报,在全国形成打假态势;4、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宣传优秀企业,使名牌产品深入人心,使假劣产品失去生存的空间; 5、不断更新监管手段,一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要逐步为基层执法部门增加相关的监测设备;三是执法部门应与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解决乳制品抽查过程中因技术、设备和经费不足而延误工作的问题; 6、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乳制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和范围; 7、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罚乳制品制假售假者,达到法律威慑的目的; 8、尽快修改婴幼儿奶粉国家标准,统一市场准入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执法管理混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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