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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零售药店现状和发展的思考
2004年10月20日
连锁零售药店和单体零售药店,尤其是个体连锁药店和个体零售药店已成为当前药品市场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之后,零售药店不断增多,极大地活跃了医药市场,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购药和用药。日前,我分局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一、 基本情况在镶黄旗药监分局成立之前,该旗所在地新宝力嘎镇医药公司下设有3户零售药店,其他无一户个体零售药店。现已申请筹建的医药公司下设零售药店2户,个体连锁药店2户,个体、单体零售药店3户。二、 零售药店的现状(一) 优越方面:一是零售药店的增多,增强了医药市场的竞争激励机制。原有一家医药公司下设的零售药店相互之间没有竞争意识。个体、单体零售药店出现后,占领部分医药市场,对原有的医药市场进行冲击,出现相互竞争的现象,从而增强了竞争激励机制;二是药品价格向合理化方向发展。新的零售药店在进货价格上与其它药店和医疗机构基本一样的情况下,以低价格多销售药品吸引顾客来占领市场。原有的药店也看市场情况,逐步降低药品价格,而使整个医药市场的药品价格普遍下降,逐渐向合理化方向发展;三是营业环境优化。新筹建零售药店都按筹建要求开办,营业面积大、营业场所明亮、整洁,对老百姓给予一种新鲜、规范的感觉,老百姓也喜欢从优良的环境中购买药品。因此,原有的药店也跟着改变形象,修缮了营业场所;四是服务质量提高。新开办的零售药店为了树立形象,热情接待顾客,为顾客详细介绍和讲解所需药品的功能、主治、成分、不良反映等等,从而使老百姓对药店的信任度增强,药品质量也有了保证;五是对以药养医的医疗机构有了冲击。目前的医疗机构都存在以药养医的状况,也包括个体门诊。新零售药店的出现,患有小病的老百姓直接可以去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不需要去医疗机构和门诊就诊开处方买药。从而使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服务质量及其管理有了进一步规范;六是方便了老百姓。按起初规定的200米距离要求主要街道内开办药店以外居民区内还可开办药店,这样有序、合理的布局对老百姓的购买用药提供了方便,老百姓随时随地,不用跑医院和门诊从附近就能购买到所需药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对药品的需求。(二) 存在的问题一是专业的药学人员少。新开办的零售药店的专业人员当中,自己有药学职称的少,大部分是聘用的。有药学职称人员当中一部分也是工作期间拿到的职称,不是药学专业毕业人员。这样出现了无学历,有职称,对业务不通的现象。二是药品分类不规范。因为专业人员少,对陈列药品的分类管理不明确,有混乱现象;三是使用处方的处方药不多。虽然零售药店都有处方药,但因执业药师的缺乏和对处方药的认识程度不高而使用处方销售药品的情况不乐观;四是购销记录不全。按法律要求零售药店必须做购销记录,但是由于开办药店人员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不高,而所做的购销记录不全;五是销售保健品的零售药店,药和保健食品分不开;六是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还有部分药店暗中销售医疗器械的情况存在;七是自身的宣传力度不够;八是零售连锁药店未配备电脑情况存在。三、 应采取的措施方面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一)加强教育培训。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药品销售人员必须熟悉各种药品及药品作用、适应症等,向患者和顾客详细的介绍,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且要了解掌握药监部门对他们进行的监督管理项目。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药品管理法》为主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从而促进我们的监管工作。(二)进一步加大对老百姓的宣传力度。监督工作是否做到,应看老百姓是否受益。为此,我们要一方面加大监管工作的同时,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力度,向他们广泛深入地宣传我们监管部门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这样老百姓了解整个药监工作、了解药品、了解药店,发挥全社会共同监督的作用,也是指导、监管零售药店,发展医药市场的关键所在。(三)尽快培养一部分药学职称人员。目前在医药市场上急需一批懂药的药学职称人员。因药学职称人员少而影响零售药店的发展,因此,急需培养一批对药品比较熟悉的药学职称人员。(四)提高正确健康的竞争意识。从监管工作角度,逐步指导并改善零售药店的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增加药品品种,消除假劣药品,加强药品分类管理等一系列的工作,增强零售药店之间的竞争力度,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促进我旗医药市场的规范,并引导他们建立正确健康的竞争意识。(五)加大进货渠道、销售渠道的监管力度。要求药店做好购销记录,保存好发票的同时,定期对照检查药品和购销记录及发票,从而查处非法进货渠道。销售渠道方面要注意是否给个人卖和单位卖,从而查处是否存在批发现象。(六)发展苏木和嘎查的零售药店。从目前来看苏木或嘎查都无零售药店,牧民群众购药极不方便,为此因支持和鼓励发展苏木和嘎查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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