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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标本兼治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2004年10月20日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及自治区药监局的要求,今年我盟药监部门要在去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盟药品市场秩序,继续开展打假治劣的专项斗争。

第一,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坚决打击并彻底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证照不全经营,出租、转让证照经营,一证多用、挂靠经营等药品经营网点(门店),严厉打击游医药贩,依法查处个体药店、诊所、门诊部超范围经营使用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以净化全盟的药品市场。

第二,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开展打假治劣的专项斗争。继续开展清理过期失效药品和兽药人用的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违法行为;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放在流通环节和使用环节上。在流通环节上,坚决取缔一切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活动,继续打击违法收购销售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违法活动。在使用环节上,重点加强对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采购和使用后毁形处理的监督;积极开展对生产、经营、使用大输液的专项检查;认真清理2001年12月1日以前生产的没有有效期标识的药品;加大对农村牧区经营使用药品的监管力度,重点对基层零售药店、个体诊所、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专项检查,认真清理虚假非法广告。

第三,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渠道,切断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流入市场的途径。重点是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完整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记录,发现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第四,各级药监部门开展打假治劣的专项斗争,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必须坚持做到“五个不放过”,即: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第五,加大对《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其它各种违规行为。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协调,对制售假劣药品和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对经营使用药品单位好的典型,守法经营户,要进行正面宣传,为全盟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和专项打假治劣斗争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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