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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农村牧区药品“两网”建设
2004年11月16日
鄂尔多斯市总面积8.7万平方公里,辖7旗1区,108个苏木乡镇,总人口140万,其中农牧业人口94万,占总人口的68%。因此,做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农村牧区是重点,也是关键。鄂尔多斯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始终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在大力整顿规范城区药品市场秩序的基础上,积极将工作重点转向农村牧区,努力发展农村牧区药品供应网,不断完善农村牧区药品监督网,切实解决了农牧民群众用药难、用真药难的问题。 一、组建时全市农村牧区药品市场存在的问题鄂尔多斯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后,在对全市药品市场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中发现,全市药品市场特别是农村牧区药品市场存在问题较多,突出表现为“三多”、“一高”、“一低”、“一乱”。“三多”,即过期失效药品多、假劣药品和假劣一次性医疗器械多、游医药贩多;“一高”,即由于农村牧区药品流通体系不健全,使得药品价格很高;“一低”,即农牧民科学文化水平低,识别假劣药品能力不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较弱,也给假劣药品泛滥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乱”,即农村牧区经营渠道混乱,有很多药品经营者视药品为一般商品,很多农村集贸市场都有无证药贩售药,许多兽药店经营人用药,许多个体诊所设立柜台卖药等等。据当年检查结果显示,全市80%经营假劣药品案件发生在农村牧区。针对这一情况,鄂尔多斯市药监局认为,作为一个药品主管部门,要想履行好自身职责,必须把确保最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全市140万人口中,有68%是农牧民群众,因此,应该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牧区。为此,市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加强农村牧区药品市场监管,打击经营假劣药品行为;理顺流通渠道,保证农村牧区药品供应的工作思路,即后来提出的“两网”建设。 二、全面推进农村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切实解决农牧民群众的用药问题 (一)大力发展农村牧区药品供应网。构建完善的农村牧区药品供应体系,促进农村牧区药品零售网点发展,是解决农牧民群众缺医少药的根本途径。鄂尔多斯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00年起,就将开办药店的方向转向农村牧区,彻底解决农牧民群众购药难的问题。 1、调整布局思路。针对农村牧区正规渠道药品供应网点严重不足,而城区药店布点过多,市场竞争激烈,大多数药店经营不景气的现状,制定了“控制城区、发展乡村、合理布局”的思路,药店布点向偏远、缺医少药的农村牧区倾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适当放宽条件。针对农村牧区人口少、市场小、基础差的现状,坚持放宽农村牧区开办零售药店的条件,要求营业面积30平方米以上,仓库面积15平方米以上,从业人员只要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体检过关和市药监局培训合格后即可上岗,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群众开办药店的积极性。 3、政策引导。通过简化手续、政策倾斜等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连锁企业向农村牧区延伸,在农村牧区开办零售药店和连锁门店。所属连锁药店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标识、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培训、统一人员。同时鼓励农村牧区有医药专业知识特别是卫校毕业生回乡在农村牧区开办药店。 4、成立基层药品配送中心。境内鄂托克前旗针对地理条件差、交通条件受限、基层药品经营企业一方面进药难,另一方面由于零散进药,药品价格和费用都偏高的现状,经与旗远扬医药有限公司协调,成立了专门的药品配送中心,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和专用车辆,为基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提供24小时的上门送药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假劣药品流入农村牧区市场。 5、开设药品供应专柜。针对地处偏远、经济基础差、地形复杂、人口数量少、开办药店比较困难的农村牧区,在个体诊所或商店开设了药品供应专柜,就近方便农牧民购药。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农村牧区药品供应网络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农村牧区药店发展到230家,覆盖了99个苏木乡镇,另外9个苏木乡镇开设了药品供应专柜,现全市农村牧区药品供应网络达到100%。 (二)积极完善农村牧区药品监督网 1、聘请药品监督信息联络员和药品协管员。各级药监部门都在辖区内每个苏木乡镇聘请了3—5名药品监督信息联络员和协管员,并加强对其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监督员、协管员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员、协管员的作用,便于及时提供并反馈游医药贩行踪和经营假劣药品信息,使药品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乡村的每个角落,从根本上扭转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农村牧区用药监管鞭长莫及的局面,有效地扩大了药品监管的覆盖面。 2、建立双记录制度。自2002年起,对农村牧区涉药单位推行双记录制度,即药品购进记录、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购进、使用、销毁记录,使药品监管工作更加方便快捷,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建立管理相对人信誉档案。对管理相对人的具体情况和每次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分出好的、较好的、一般的、有问题的、问题较大的几类,实行分类、分层次、分重点的监管。 4、建立模范示范点。各级药监部门都在辖区内农村牧区涉药单位中,选出较好的1—2家作为模范示范单位,并专门抽出人员,集中精力,帮助扶持他们,使其尽快达到标准。用模范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带动后进单位逐步规范药品经营管理工作。 5、推行《合作议定书》。市药监局与东胜地区各苏木乡镇、嘎查村签订了《“两网”建设合作议定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将“两网”建设纳入苏木乡镇、嘎查村工作的议事日程。 6、监管重心下移。各级药监部门都把农村牧区药品市场监管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大对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农村牧区药店的检查力度,采取“三查”措施,即查药品帐目、购销发票、药品购进记录的真伪,对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对游医药贩重拳出击,坚决予以打击,有力地净化了农村牧区药品市场。截至目前,全市农村牧区药品市场监管实现无盲区,监管覆盖面达到100%,切实解决了农牧民群众用真药难的问题。 三、“两网”建设产生的效应 (一)完善农村牧区药品监督网,能够占领假劣药品和游医药贩的生存空间。过去农村牧区假劣药品泛滥,游医药贩猖獗,虽然存在着农村牧区药品供应渠道不畅的因素,但是一个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农村牧区药品监督网络滞后,客观上为假劣药品的销售和游医药贩的猖獗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发展农村牧区药品供应网,能够极大地方便农牧民购药。2000年初,鄂尔多斯市有药品零售企业165家,其中苏木乡镇零售药店仅有34家,覆盖率为10%左右,大多数药店集中在旗区政府所在地,农牧民用药一是需长途跋涉到城区购药,十分困难;二是向走村串户的游医药贩买药,药品质量难已保证。 (三)发展农村牧区药品供应网,可减轻农牧民用药的经济负担。过去,一是由于大多数苏木乡镇没有药品供应网,农牧民只能乘车到很远的地方购药,客观上增加了用药成本,加重了农牧民的经济负担;二是虽有医疗机构,也属于独家经营,未形成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药品价格基本上是医疗机构说了算,长期居高不下,为农牧民用药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 (四)发展农村牧区药品供应网,能解决部分农牧民的就业问题。开办一个符合要求和标准的药店,至少需2—3名从业人员。现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药店发展到230家,解决了500多名农牧民的就业问题。 (五)完善农村牧区药品监督网,能够有效促进全市药监事业的发展。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药品的不良反应只有通过信息和网络畅通,才可及时收集和反馈;此外,药监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作风如何,只有通过完善的监督网,才能全面了解,因此,完善农村牧区药品监督网,可以有效促进药监事业的发展。 (六)“两网”建设顺应国家的大政方针。完善农村牧区药品监督网,发展农村牧区药品供应网与国家实施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一脉相承,都是关系国是民生的大事,只有抓好“两网”建设,才能更好地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只有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好,才能保证人民健康,各项事业才能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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