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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麻黄素购用证明、麻黄素单方制剂携带(邮寄)证明
2004年10月17日

项目

内容

审核事项

麻黄素购用证明、麻黄素单方制剂携带(邮寄)证明

审核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核依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2号令《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购销和使用管理”第十九条“购销麻黄素实行购用证明和核查制度,购买麻黄素须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其合法用途和用量后发给购用证明,方可购买。”第四章“出口管理”第二十八条“麻黄素出口企业每次出口麻黄素须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1盖有本单位公章的麻黄素出口许可证复印件;2国内购销合同和出口合同复印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上述材料后,经审查核实,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第三十二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或邮寄麻黄素单方制剂数量在一百片()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到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携带证明或邮寄证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药管安〔200026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素单方制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从200081日起,购买方还须提交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发放的《麻黄素单方制剂购销凭证》。”

审核条件

经批准具备使用、出口麻黄素资格的制药、科研及其他单位;具有麻

醉药品经营权的二级药品批发企业。

审核程序

提出书面申请(有关材料),自治区药监局核查后签发。

审核方式、时限

签发。自收到书面申请(有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

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拟收取工本费,待批。

监管办法及情况

县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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